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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8-20点击数:

校教字[2020]6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按立项项目工作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工作要求

1.结题申请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申请

各教学单位通知在研项目,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专用邮箱,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所属学院设立的结题验收指定邮箱;

(2)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申请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2)、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2.学院结题验收

各教学单位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项工作。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聘请专家组(5人以上)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学院专家组通过审查《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成果电子版材料,或采用线上(线下)答辩形式,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2)学院“工作组”对2018年度立项申请结题的校级项目进行等级确立。依据项目完成情况确定“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的比例为1:1;

(3)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推荐比例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20%,省级项目与校级项目推荐比例分别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10%。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学校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审定并确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评审“创新训练”校级优秀项目。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工作组”于2020年9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结题鉴定书纸质版(一式3份)、2020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附件3)、2020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附件4)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209室),将2020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与优秀候选项目PSD展板(格式见附件5)的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联系人: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付坤联系电话:0431-85166413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

2.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3.2020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汇总表

4.2020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秋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

5.优秀候选项目PSD展板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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