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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院2019级大类分流专业公示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8-28点击数:

根据《考古学院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19级)》,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个人志愿和学分绩点排名及细则中规定的其它条件,以及学生的填报志愿进行分流,现将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至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联系电话:85167932

考古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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