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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改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1-02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印发了《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9〕19号),并组织了两个学年度的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奖励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发挥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激发教师推进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积极性,学校现对2019-2020学年评选办法进行改进,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申报与推荐程序

采取教师个人申报与学院党政联席会提名两种方式。禁止学院简单向各系(专业、教研室)简单分配名额的评选办法,要通过教师个人申报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提名两种途径,推荐获奖教师。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投票方式,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进行等额推选。

2020年起,学校将适当减少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的奖励名额,增强学院间教学质量卓越奖的竞争性。

二、严格评选条件

1.学院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对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做最低限制。原则上不得低于学院教师本学年的平均本科教学工作量。

2.学院在提名、推荐获奖教师时,应推荐一定比例承担实验课教学的主讲教师。

3.以本科课堂(实验)教学效果为重点,建立科学完善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体系,依据学生评教、同行评议和督学评价结果,对教师的教学效果予以准确评价。

4.以教师当学年的教学效果为基础,综合考核教师长期以来的本科教学投入,以及近三年的教学贡献和工作业绩。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察,以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教学贡献为依据,重点推荐长期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教师,坚持高标准选拔。

6.提倡学院采取教师提前一个学期或学一个学年预先申报方式,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过程性考核评价。

教务处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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