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有效地实施《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吉林大学关于在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辅导员助理的意见》的安排,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选聘辅导员助理的原则
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的形式,在2016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中选聘2名辅导员助理。
二、选聘辅导员助理的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好,为人诚信可靠,正式党员优先。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作风朴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工作魄力。
4、要有较强的文字工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计算机使用,掌握office办公程序。
5、从2016级的学生干部中,经历过或正在从事院级以上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干部;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中选聘。
6、学习综合成绩排在本班级前1/3,无违纪行为,近两年内无不及格和补考科目。
三、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学生事务处理的有关工作。
2、关注本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反映情况,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3、准确掌握本班级学生基本信息,经常深入班级学生中间,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4、负责组织策划本班级学生活动的开展。
5、服从本年级辅导员老师的工作安排,对本年级辅导员老师负责。
四、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日程安排
1、报名:申请辅导员助理的同学统一填写《吉林大学辅导员助理申请表》,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包括自身优势及工作设想,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下班前。报名地点:考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选聘:院选聘领导小组讨论,提出拟选聘人选,上报学生工作部。
五、辅导员助理待遇
辅导员助理可作为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定期发放400元工资。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0431-85167931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