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2021年度预算下达安排,结合人才科研经费实际需求,现将申请拨付本年度第一批人才科研经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按相应引进层次明确科研经费额度标准,目前尚未申请或仍有可申请额度的引进人才。
2.按聘任合同约定学校提供科研经费,目前尚未申请或仍有可申请额度的相关人才。
3.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滚动支持经费的相关人才。
二、经费申请及使用要求
1.入职首次申请者,申请额度应不超过本人科研经费总额度的60%。
2.现金额度不得超过此次申请额度的30%。
3.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购置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的,需要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填写详情信息。
4.结合学校经费管理及进度要求,此批科研经费执行限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请流程
1.按相关要求填写《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表》(附件1),报送到所在中层单位。
2.中层单位对申请人可支配科研经费额度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吉林大学2021年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汇总表》(附件2),汇总后由中层单位统一报送经费申请情况。
3.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建卡及拨付相关工作。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有《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表》《吉林大学2021年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汇总表》。
2.请于3月19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到鼎新楼A区651室综合服务科。两表的PDF扫描版以及《吉林大学2021年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汇总表》Excel版,以“中层单位”命名建立文件夹,发送邮箱至yanyan03@jlu.edu.cn。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潘国庆 阎岩
2.联系电话:89228972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