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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请拨付2020年度第二批人才科研经费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03-31 点击数:

结合学校人才科研经费2020年度预算下达安排实际情况,现将申请拨付本年度第二批人才科研经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性质及执行限期

1.第二批人才科研经费为国拨性质的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做配套经费使用,不得购买单台/件价格超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

2.结合学校经费管理及进度要求,此批科研经费执行限期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

二、人员范围

1.已经报送2020年人才科研经费预算,截至目前尚未申请的相关人员。

2.漏报或新入职,依据学校政策配套人才科研经费的相关人员。

3.2020年第一批已经申请拨付人才科研经费,目前额度已经用完或即将用完的相关人员。

4.教育部创新团队及111引智基地配套经费本批次不予申请拨付。

三、相关流程

1.个人下载并按相关要求填写《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表》(详见附件1),报送到所在中层单位。申请人姓名填写要与财务系统中的姓名相一致,如为柔性引进人才(按来校工作天数计薪的相关人员),请务必在人才层次中填写“柔性引进人才”。

2.中层单位结合申请人实际可支配科研经费额度及相关经费执行进度要求,对申请人本次申请额度进行审查论证,保证此批次经费在限期内使用完毕,并完成相关签字盖章;中层单位结合本单位相关人员申请人才科研经费情况,填写《吉林大学2020年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完成签字盖章。

3.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建卡及拨付相关流程。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有《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表》《吉林大学2020年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汇总表》。

2.鉴于防疫期间特殊情况,纸质版由中层单位统一存档。《吉林大学人才科研经费申请表》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以“中层单位+申请人”命名;《吉林大学2020年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以“中层单位”命名;建立文件夹以“中层单位”命名并压缩发送至邮箱yanyanjlu@163.com,截止时间至4月7日(星期二)下午4:00。

3.入职首次申请者,申请额度应不超过本人科研经费总额度的60%。

4.非首次申请者,需填报个人科研经费历次建卡拨付情况及已执行情况。

5.申请额度中成本支出(分项1)和现金额度(分项2),学校将按照70%和30%比例自动分配。

6.购买单台/件价格超过10万元仪器设备的,需要在申请表相应栏目中填写详情信息。

五、联系人

1.联系人:阎老师 潘老师

2.联系电话:8922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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