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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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考古学院2018-2019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9-09-30 点击数:

  各年级: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即综合成绩Z=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百分制)×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β=1,-1≤C≤1,maxZ=101。

1.“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互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分组,组内成员之间互相评价。组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评议会对本班级(或专业)的学生进行评价。师评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所带学生进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时可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附件4)进行评分。

3.“净加减分”是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具体政策由学院单独制定,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

二、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9日-30日

(1)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按年级进行分配,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各年级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测评” 模块,设置互评分组、指定组评小组组长,设置排名分组。具体操作请阅读《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操作指南》(附件6)。

2.10月8-10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

(2)组评成绩由组评小组组长在小组成员监督下录入系统。

(3)师评成绩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录入系统。

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10日晚23点59分。

3. 10月11-13

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13日晚23点59分。

4. 10月14日-15日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10月15日晚23点59分。

5. 10月16-23

(1)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采取材料评审的形式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提出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各单项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人员名单在系统中提交。

(2)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以学生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日常表现和师生意见,研究并提出拟获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将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院优秀学生人员名单在系统中录入。

三、相关说明

1.2019年学校对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重新修订,请各年级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开展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在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各年级学生如对评选工作有疑义,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0431-85167931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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