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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2-05-22 点击数:

校社科字〔2022〕3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月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10日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科学处现启动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申请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本项目计划资助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1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与2022年度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其他项目兼报。

3. 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结项成果形式和要求

结项成果要求提交1篇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交“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须小于20%,或发表1篇“吉林大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

四、申报办法与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6月6日(周一)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规则为“姓名+活页”,汇总表命名规则为“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汇总表”,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提交有电子签名版本)发送至pengjing@jlu.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和学院。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因受近期疫情影响,各类材料纸版延期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15044153120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2.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活页

3.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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