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2〕3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社会科学处现启动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吉林乡村振兴,为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教育力量。
二、选题方向、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申请人立足吉林省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围绕“五大振兴”定点帮扶通榆县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全面振兴,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本项目计划资助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期限不得超过2022年11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至多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不得与2022年度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其他项目兼报。
3. 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结项成果形式和要求
结项成果要求提交1篇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提交“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须小于20%,或发表1篇“吉林大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
五、申报办法与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6月6日(周一)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为“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规则为“姓名+活页”,汇总表命名规则为“学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汇总表”,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提交有电子签名版本)发送至pengjing@jlu.edu.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项目类别和学院。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因受近期疫情影响,各类材料纸版延期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15044153120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
2.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活页
3.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