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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苏海波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7号)要求,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重点围绕“一主六双”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教育改革重大战略,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聚焦教学一线,着力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助推吉林创新型省份建设,打造教育科研创新高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及说明
    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年度课题、专项课题三类。其中年度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专项课题设立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育数字化专项、援藏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等五个类别。重点委托课题和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点课题从申报年度课题中择优确定;专项课题按申报专项类别独立评审,不参与其他类别课题评审。
    重点委托课题:以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及时提供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建议为宗旨,课题负责人需对所研究问题快速做出回应。课题负责人须依据“重点委托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课题名称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申报人需对该领域有较深的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重点委托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及决策咨询成果,研究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基于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扎实的调查研究,有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出有创新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经委托单位同意后课题可申请结项。
    年度课题:以年度课题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年度课题要突出年度研究重点,以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题为研究方向,或以反映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问题为研究内容。申报人可参考“2023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拟定题目,也可结合本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党建专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本年度继续设立党建专项研究。重点围绕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开展研究,以科研促进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思政专项:本年度继续设立思政专项研究,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重点围绕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五个一体化”建设机制等开展研究,统筹推进思
想政治教育。思政专项仅限高校申报。
    教育数字化专项: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发展战略,落实我省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本年度设立教育数字化专项研究,聚焦我省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落地,围绕教育数字化顶层设计、教育数字化转型特征与对策、
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数字化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等开展研究。
    青少年发展专项:按照《吉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相关要求,本年度继续设立青少年发展专项研究,由省教科办与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常规程序进行课题管理。
    援藏专项:本年度特设立援藏专项研究,以科研为引领,支持我省援藏地区教育改革发展。援藏专项课题仅限我省教育领域正在援藏人员申报。课题研究内容需结合援藏地区教育教学实践开展,以解决当地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
    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育数字化专项、援藏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不设指南,申报人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专项课题按申报专项类别独立评审,不参与其他类别课题评审。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作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申请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相近选题申请。
    3.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申报重点委托课题的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在线申报方式,在线申报地址为https://jykygl.jlipedu.cn/,申报人可自由申报,不受名额限制,线上申报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时,截止时间为5月28日24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在线申报前,申请人可下载《申请书》(附件3)和《活页》(附件4)提前做好论证准备。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负责人需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5月30日16:00前将本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5)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审核推荐。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科规划2023年度重点委托课题指南
         2.吉林省育科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
         3.申请书
         4.活页
         5.202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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