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字〔2024〕16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工作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反馈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5日
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工作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根据《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吉林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联系制度》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建立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反馈制度,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和问题解决机制,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高效联动的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反馈方式:
1.常规督导:督导专家在课程教学督导过程中,应及时填写教学督导情况表并上传至本科生质量管理平台或研究生督导工作系统。在本科生其他教学环节和研究生培养环节督导工作中,督导专家应及时上传督导信息并反馈督导情况。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由专人汇总相关督导信息,并进行整理分析。
2.专项督导:以学部督导专家组为单位进行集中反馈。由各学部督导组长负责汇总督导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在督导委员会组长会议上向主任、副主任进行反馈。对于重大教学问题,督导委员会需及时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
3.学期督导总结:由督导委员会向学校进行集中反馈。通过组织召开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督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中反馈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解决建议,相关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应进行回应。
第四条 建立督导事项“回头看”机制,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整改情况,确保督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现从问题发现、意见反馈到改进落实的督导工作闭环管理。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反馈机制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