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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潇濛 时间:2022-10-07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我校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参加岗前培训理论课考试不合格或考勤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加本次认定。

二、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请申请人于2022年10月14日16:00前,登录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不得空项。网上报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二)填写一览表、提交照片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申请意向告知中层单位,配合单位填写申请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3);申请人向中层单位提交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一寸(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不得佩戴眼镜、项链等)照片一张,由中层单位统一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粘贴单”上(详见附件4)。请各中层单位于2022年10月19日之前将申请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人员一览表纸质版和照片粘贴单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孙莉处(鼎新楼A区207室)。

(三)体检

请申请人于10月17日-10月21日在省内建议的三甲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二医院、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三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以下简称“体检表”,详见附件5),《体检表》要求不能空项,各种检查化验单据无需粘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表》请粘贴一张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上单位公章将最后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加盖,《体检表》内“体检单位意见”栏必须有体检医院的综合意见并加盖公章。请申请人于10月26日前将体检表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孙莉处(鼎新楼A区207室)。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核验无误的,不需提交;获得国外院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交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彩印件);

2.普通话证书原件(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需提交;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核验无误的,不需提交);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2021年、2022年参加岗前培训的合格人员不需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

4.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身份申请的申请者还需提交师范教育类本科教育阶段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现场审核要求,相关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收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规定,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均须向吉林省教育厅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320元/人,具体缴费时间、缴费方式另行通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不须缴费。

(一)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在职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因申报系统时间固定,请申请人和申请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应认真核对本人填报信息,《教师资格证书》生效后,如果证书上申请人相关信息与个人事实不符的,后果自负。

(三)师资预留博士后待正式入编后再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四)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林大学2022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QQ群号:635544267,申请加入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否则不予通过进群),我中心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办公地点:前卫南区鼎新楼A区207室

联系人:孙莉

联系电话:85167539

电子邮件:sunli517@jlu.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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