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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及2020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12-03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含2018年立项没有结题验收的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及2020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含2018年延期)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结题工作流程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要求,本年度结题工作流程为:课题组申请结题——吉林省教育厅确定结题方式——学校组织结题——结题材料提交——吉林省教育厅审核及证书发放。

    2.结题课题名单

    经各课题组自主申请、学校汇总提交及吉林省教育厅审核,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结题工作的安排,本次由学校组织结项的课题名单详见附件1。

    3.结题材料要求

    申请结题的课题组需准备以下结题材料:

   (1)结项验收书(附件2或附件3)

   (2)立项申报书(系统导出盖章版PDF文件,如材料遗失可下载附件4补充填写)

   (3)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表提交情况见附件1备注信息,未提交的课题组下载附件5补充填写)

   (4)结题报告,结题文章扫描件等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材料(1)、(2)、(3)须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各课题组于2021年12月1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鼎新楼A312审核、盖章。

    4.材料提交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课题组需将立项申报书学校盖章pdf版、中期检查表学校盖章pdf版、结题验收书学校盖章pdf版、结题报告,结题文章扫描件等研究成果佐证材料于2021年12月21日前上传至:http://mtw.so/6lyRAU。

    上传材料确保日期、盖章完整正确,课题名称准确一致,课题组成员立项、中期、结题保持一致,若课题名称、人员等有变化必须在中期提交申请,若无申请只能与立项保持一致。

    二、2020年度立项吉林省高等教育教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详见附件6),现由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工作流程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要求,本年度中期检查工作流程为:课题组申请中期检查——学校审核——吉林省教育厅审核。

    2.立项课题名单

    2020年立项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均可申请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7。

    3.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中期检查的课题组,须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5),于2021年12月17日前提交至鼎新楼A312。

    根据《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建设实施方案》,如因特殊情况,课题组人员等发生变化,必须在中期提出申请,如未提出申请,结题时不可再变更,请各课题组知悉。

    联系人:梁跃 电话:85166929

   

教务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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