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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2021年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11-08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教学工作,深化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协同创新,推动学科交叉及产学研融合,促进我校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建设,调动教师基于鲲鹏、昇腾和华为云开发优质课程,吉林大学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现就2021年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道德情操高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在课堂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

2.积极参加课程共建交流,已完成智能基座项目课程师资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3.参与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项目课程开发,在申报周期内完成一次智能基座课程授课,且课程融合深入,教学成果良好。

4.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作为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应用鲲鹏、昇腾和华为云技术参加双创实践活动,参与华为软件精英挑战赛、鲲鹏开发者大赛、华为 ICT 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绿盟杯”高校绿色计算创新大赛等比赛并获得优秀成绩;

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基于鲲鹏、昇腾和华为云技术开展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或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5.近三学年内出现教学事故者、在教育教学环节中违反教师工作规范者、受过纪律处分者,不得申报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

二、奖项设置

评选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5人,每人奖励1万元,并颁发“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优秀教师”证书。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申报方式采取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教师填写《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报书》(详见附件1)并于111016:00前提交至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111116: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有序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扫描电子版上传系统https://oep.jlu.edu.cn/hwa2021。

2.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评选工作。

3.根据专家评选结果,学校公布获奖教师名单,向获奖教师颁发奖金及“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优秀教师”证书。

联系人:蔡印   电话:85166784

附件:1.吉林大学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报书          

2.有序推荐名单

教 务 处

2021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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