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11-04 点击数:

    为表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学术探索和科研创新,根据《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办法》(校人字[2021]159号),学校现开展2021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往届入选者不能再次申报。

评选人数

本年度评选20名左右。

、申报条件

在站期间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在站期间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自然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或面上项目;

(2)获“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站前);

(4)到款经费在9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5)至少发表3篇SCI检索论文,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哲学社会科学类博士后:

(1)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站中、站前);

(3)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

(4)至少发表3篇CSSCI收录论文(不含扩展版),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年度到款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论文要求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吉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项目要求第一承担单位为吉林大学,成果统计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吉林大学优秀博士后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下称《一览表》),连同本人附属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批准立项通知或结项证书复印件;论文首页、刊物封面、目录或版权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奖项证书复印件等)报送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在中层单位(以下称“中层单位”)。

材料说明:

1.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申请表》,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经合作导师、中层单位、中层单位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层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10M,文件名:姓名+2021年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

2.对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附件2)和《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分类标准》(附件2)填写《一览表》,保证《一览表》与《申请表》信息一致。

3.附属证明材料一式一份,A4纸装订成册,经合作导师和中层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在目录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分辨率300DPI,大小不超过10M,文件名:姓名+2021年度优秀博士后附属证明材料)。

(二)中层单位审核推荐

排序择优推荐,各中层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10 推荐;不足 10 人的,推荐 1 人(推荐指标见附件3)。

中层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以及个人成果材料,中层单位遴选产生推荐人选,将申请人的《申请表》纸质版和PDF版、排序的《汇总表》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中层单位公章)和Excel电子版报送学校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拟入选者。

(四)学校审批

将拟入选者报送学校博士后学术与管理工作小组审议。

(五)人选公示

学校对拟入选者进行公示。

时间要求

个人申报时间: 11月5日-11月10日

中层单位推荐时间:11月11日-11月17日

学校评审时间: 11月下旬

相关说明

1.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请申请人及中层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和《一览表》,保证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各中层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成果审核、汇总及排序推荐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3.学校会择期为入选者和合作导师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金。

联系人:王思拓

联系电话:0431-85167932



                                                               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