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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2年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2-09-27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校发[2021]6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2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重点培养阶段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恪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3.原则上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有博士学位,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

5.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历年来年度或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

7.认真履行教学职责,教学效果突出,得到广泛认可和好评。

8.近三年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等方面取得较高质量的业绩成果。

(二)精英培养阶段

1.2018年重点培养阶段入选者经过三年重点培养,历年考核均合格及以上,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2021-2022年过渡条件)>和<吉林大学各学部教师申报副教授职务学术业绩条件(2021-2022年过渡条件)>的通知》(校发〔2021〕441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本年度教师申报精英培养阶段执行该文件所要求的学术业绩条件,具体以各单位业绩细则为准,达到各单位现执行业绩细则标准的仍可申报。对教学和科研成果的界定和认定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执行。

2.未入选过重点培养阶段的专任教师,需满足重点培养阶段除年龄以外的全部条件,且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申报教授职务业绩条件。

3.在三年内业绩成果达到教授职务业绩条件的基础上,取得高水平标志性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表现出较大发展潜力的,对于业绩条件中关于“完整指导过硕士研究生1届及以上”的规定不作为必要条件。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应相当于“匡亚明/唐敖庆学者”人才岗位中英才教授科研业绩成果的质量。

4.原则上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如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选拔名额

按照重点保障“一流学科”的原则,结合各教学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人数,重点培养阶段选拔100名左右,具体名额详见附件。精英培养阶段择优选拔50名左右。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将《申报表》和“代表性成果登记”页中代表性成果的PDF格式文件提交到中层单位。

2.中层单位审核、公示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审查,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对存在师德失范问题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员所提供成果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申报表格、成果材料均应在本单位内部集中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中层单位负责受理有关申报材料的异议。

3.中层单位评审、公示

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具有申报资格的人选进行评审,在名额以内拟定人选并有序填写《2022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中层单位对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并受理公示期内的异议。

4.学校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对中层单位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对通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5.经学校审议,正式确定人选。

四、其他

1.本次申报业绩成果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至2022年9月。

2.各单位务必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如果出现问题,由各单位有关人员和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于协助、纵容、包庇应聘者谎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并减少该中层单位名额。

3.曾受本计划资助的教师不再重复资助。

4.2018年重点培养阶段入选者在培养期内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而获得国家级人才称号的,如继续申报本次精英培养阶段可直接入选。目前仍在重点培养阶段培养期内的教师如符合上述情况,可自愿选择是否提前参加精英培养阶段选拔,如入选精英培养阶段则退出重点培养阶段。

5.聘任到准聘长聘岗位或各类人才岗位的教师,薪酬待遇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再兼得本计划的津贴。

6.各中层单位请于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报送材料包括:

(1)《2022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重点培养阶段/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需经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有序上报,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要求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为excel文件,以中层单位全称命名。

(2)《2022年励新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报表》

需报送原件和电子版。原件需签字、盖章的部分应齐全;电子版须为带有签名及公章的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

(3)推荐人选的代表性成果PDF格式文件。

联 系 人:曲裕吉  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箱:quyuji@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619室

附件:

1.2022年励新计划重点培养阶段推荐名额

2.2022年励新计划申报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3.2022年励新计划申报表(自然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4.2022年励新计划重点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5.2022年励新计划精英培养阶段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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