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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3-09-1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从未参加过人才政策分类定级并符合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人才(附件1);

 (二)按照人才政策“18条”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无需重复评定。已评定人才,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确属在通过认定后再次取得重大业绩突破或突出贡献的,需由中层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成果重要性,我办按程序审核确认后,申报人方可提交系统再次申报;

 (三)柔性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需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人才分类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人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5.申报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B、C、D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E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附件2)。

 (一)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申报人通过“人才分类工作网络申报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申报电脑端: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移动端:

申报人应仔细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贡献信息、创新创业成果(500字以内,主要是2018年以来的创新业绩贡献)及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材料报送

 1.人才申报批次以月度为计算单位,每月1日0时到当月25日24时之前中层单位需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完毕后进行报送;每年12月1日0时-次年2月25日24时合并为一批次申报。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人才,务必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25日前完成申报;

2.申报人员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定须经所在中层单位同意,中层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信息无误、业绩成果真实有效;

3.各中层单位需依据《人才政策3.0版》第11条要求(附件3)对拟申报D类人才的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站博士后进行院内排序,并在中层单位推荐报告中明确表述。

4.申报人员类别层次,如达不到申报级别业绩水平时,不能向下调剂,建议根据自身条件慎重选择申报层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报人需将个人申报材料(系统生成的《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一览表》、上传系统的所有佐证材料)打印成纸质版,申报人签字后提交本单位审核,由中层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把关确认并出具单位推荐报告(附件4)。个人材料需加盖公章;各中层单位提交的推荐报告需本单位书记及院长签字盖章;

②各中层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填写《人才政策3.0分类定级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5),由书记或院长签字盖章。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鼎新楼A651;个人申报材料(签章扫描版)、单位推荐报告(可修改文档、签章扫描版)及单位汇总表(可修改文档、签章扫描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位申报人材料以“姓名+晋升定级/首次认定”方式命名,上传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潘国庆 85168919   金美彤 89228972

 邮    箱: jinmeitong@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

  2.人才分类定级在线申报操作手册(个人申报)

  3.《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的通知

  4.《中层单位人才分类定级推荐报告》

      5.《人才政策3.0分类定级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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