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3-08-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2)的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第十九届)霍英东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霍英东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1.本项目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限推荐2位教育教学奖候选人。

2.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推荐1位候选人,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品行学风、身心健康、教研成果、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推荐。

3.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推荐,确定2位候选人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5日下班前将候选人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鼎新楼A209),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chu@jlu.edu.cn。要求如下: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一式五份(21、22页盖章暂不处理);2.佐证材料1份(装订成册)。

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 系 人:王储

联系电话:85167529

邮箱:wangchu@jlu.edu.cn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23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