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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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3-01-1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高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和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名额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最多可推荐3人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最多可推荐3人,其他专业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2022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申报不占用学校推荐计划。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本科插班生: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五、申请选拔及派出

1.请申请人填写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项目官网要求准备材料(参考附件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所有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以“姓名-学院-中俄政府奖学金”命名,提交给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外事秘书/外事专办员。教学科研单位审核材料并同意学生申报后,由外事秘书/外事专办员汇总该教学科研单位所有申报学生的材料,于2月6日(一)16:30前发送至邮箱liushuang524@jlu.edu.cn。申请人须于开学后一周内,将由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纸质版交至鼎新楼A628。

3.请申请人于2月6日至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相关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将视报名情况酌情组织选拔考试。

5.申请人须于2月6日至3月6日间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将无法获得公派资格。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申请人在俄方网站填报的6所国外院校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jsj.moe.gov.cn/api/index/mdDesc/gwyx)公布的俄罗斯院校名单选择,具体可申报院校以申请时俄方网站开放可供申请人选择申报的院校列表为准。

6.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未获俄方录取或录取后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7.赴俄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3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2023年9-10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8.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六、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刘爽

联系电话:15948333800

邮箱:liushuang524@jl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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