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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办公室 时间:2023-12-19 点击数:

医学部党工委,各基层党委、直属支部:

    为做好2024年学校发展党员计划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吉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遵循,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教职工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各院级党组织要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重点要加大发展青年教师和“双高”人员入党力度,院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学生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各院级党组织应结合学生实际进行综合评价,全面总结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加大在低年级本科生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发展优秀博士生等高知群体,科学制定2024年学生发展党员计划。

3.学生计划发展对象的数量不超过2023年计划下拨数的120%,并有序推荐,具体计划数另行通知。

    4.新疆和西藏籍等少数民族优秀学生、“星火燎原”发展党员计划、博士生发展党员计划单列。

    三、工作程序

   (一)超前考察

    各院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超前考察工作,超前考察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以政治标准为首要标准,在考察积极分子综合表现的前提下,本科生要查阅其入学以来各门课程的考试成绩。

    2.审查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根据发展对象培训整体计划安排,列入发展计划的原则上应为2024年12月1日前培养教育和考察满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星火燎原”计划入党积极分子除外。

    3.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经院级党组织批准,可通过适当方式,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标准进行民主测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测评在其所属班级(团支部)中进行,教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测评在其所属单位(党支部)教职工中进行,参与测评人数必须超过应参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实事求是填写《计划发展对象民主测评表》,严格依据“测评内容”形成“综合评价”。入党积极分子测评合格率未达到80%的,不能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5.同考察对象谈话,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二)召开支部大会

    党支部要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筛选,经院级党组织批准,通过适当方式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计划发展对象。

   (三)公示

    各院级党组织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

   (四)主管部门审核

    学校党委组织员按照工作分工,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和发展党员计划进行审核,提出指导意见。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级党组织于2024年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经院级党组织书记审阅同意后,按下列要求发送至相应邮箱。纸质版材料经院级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1.《计划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1)、《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教职工)》(附件2),报送党委组织部。

    2.《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本科生)》(附件3),报送学生工作部。

    3.《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研究生)》(附件4),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田轲,办公地点:鼎新楼A717室,联系电话:85166374,电子信箱zzbzz@jlu.edu.cn。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张淑红,办公地点:鼎新楼C区220室,联系电话:85167167,电子信箱shuhong@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陈建华,办公地点:鼎新楼A区438室,联系电话:85167798,电子信箱cjh@jlu.edu.cn。


    附件:1.计划发展对象汇总表

          2.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教职工)

          3.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本科生)

          4.计划发展对象一览表(研究生)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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