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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受理工作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4-06-25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领发放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领受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申报,并经省人社厅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的E类及以上全职引进人才;2023年4月已完成分类定级但尚未申请安家补贴的全职引进人才。

2.自2022年9月29日(含)之后首次新引进且与学校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且在省内工作的人才,或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省内连续工作的全职引进人才。

    3.在省内企事业单位间流动的人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日(星期三)16:00。

三、有关说明

1.引进人才只能按首次认定等级对应标准享受一次省级安家补贴,获补贴人员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自2018年2月5日(人才政策“18条”印发)至2022年9月29日之间首次在吉林就业且在省内连续工作的,符合全职引进标准的人才,经补充分类定级认定后,仍按2.0版政策和标准发放。

    3.自人才政策3.0版印发之日起,依据新标准分类定级认定的人才,按照新标准发放省级安家补贴

    4.引进人才如出现未实际就业而参保的情况,可由中层单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在单位报告中说明情况。

四、申报材料

中层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提交相关材料,经本单位审核确认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交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

1.单位申请报告,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纸质版1份(附件1);

    2.佐证材料册(附件2):

(1)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1份;

(2)认定人才类别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1份;

(3)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及复印件1份(如无合同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开具最新在职证明);

(4)全职引进协议书1份(①如申报人提交的合同或协议中有明确引进待遇相关条款并兑现相应引进待遇的,请将此部分突出标记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即可;②如无明确引进待遇相关条款并兑现相应引进待遇字样的合同或者协议的,请学院核对后通知申报人于2024年7月1日(星期一)16:00前到鼎新楼A651现场签订仅适用于本次安家补贴申报工作的全职引进协议书);

(5)首次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吉事办小程序可自行开具证明),电子版及复印件1份。

佐证材料册每人一份,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3.申报人员名单(附件3、4),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及纸质版1份。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需同步提交,纸质版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鼎新楼A651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XX学院+2024年3.0安家补贴申报+X人”方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金美彤

  电话:0431-89228972

  邮 箱:rcfwk@jl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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