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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实验教学材料经费预算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考古学实验教学中心 时间:2022-11-03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实验材料管理使用科学化、规范化,按照《吉林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校发〔2020〕216号)和《吉林大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校发〔2020〕422号)要求,请各教学培养单位依据2022版培养方案、2023年度本科实验教学任务,制订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确保本科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开展。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按照“学院按需申报,学校审核监管,专款专用,节约使用”的指导原则,各相关教学单位应统筹考虑单位整体实验教学计划,强化绩效意识,根据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际需求,编制2023年度本科实验教学材料经费预算,务必做到项目考虑全面、预算有理有据、单价充分调研、用量科学合理。

 二、预算内容

 2023年度本科实验教学材料经费使用方向为支出教学计划内的本科实验课程所需的实验消耗材料,其预算编制内容应与实验教学大纲、实验项目卡保持一致,不得填报实验项目卡外的材料,不得填报与实验项目卡不一致的需求数量。

 三、工作安排

 1. 11月3日——11月11日,各单位组织实验室以本科实验课程为基本单元填写《2023年度(XXX)实验项目所需材料经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

 2. 11月12日——11月16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本单位的预算论证评审工作,修订《申报书》,统筹编制《2023年度(XXX)学院实验材料经费预算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

 3. 11月17日,各单位报送《申报书》、《统计表》。

 4. 11月18日——11月30日,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各单位实验材料经费预算,与相关单位沟通调整后,编制学校2023年度实验材料经费预算。

 5. 2022年12月——2023年1月,根据学校预算工作整体要求报送预算,并依据实际下达经费情况二次调整后,将经费分拨至各相关单位,确保春季学期实验教学课程顺利开展。

 四、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于11月17日报送《申报书》《统计表》,电子版材料以“学院+申报书(统计表)”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yglk@jl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经费负责人、实验教学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鼎新楼C442。

 2.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提高有限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效益,深入挖掘实验室内潜动力,避免预算经费总额过高、虚报实验材料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大幅降低预算批复额度,经费负责人、实验教学工作负责人在统筹安排、论证评审、预算执行方面承担主要责任。

 3. 各单位提前做好本科实验教学材料经费2022年决算工作的相关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大壮 陈黎

 联系电话:85167925  85167923


 附件:1.《2023年度(XXX)实验项目所需材料经费申报书》

        2.《2023年度(XXX)学院实验材料经费预算统计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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