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23] 166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3〕3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宝钢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选拔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选拔推荐工作组
学校选拔推荐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选拔推荐专家评审组
学校和各中层单位分别成立专家评审组。
学校专家评审组由学校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各中层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中层单位专家评审组由本单位教学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学术委员会部分成员组成,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不能按上述要求组成专家评审组的中层单位,可视实际情况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三)回避制度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的意见》,学校及中层单位的评审专家,凡与申报人员存在下列关系的不得参与评审工作:
1.亲属关系:具体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
2.师生关系:一般指直接指导的研究生师生关系,包括硕士和博士阶段。
3.利害关系:主要包括涉及本人及本人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人。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关系。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申报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四)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五)有与教师职务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六)优秀教师奖推荐人选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七)曾获得过本奖项的教师,如无新的突出业绩,一般不再受理申报。近三年内已获得过本奖项的教师不允许重复申报。
四、推荐限额
2023年度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的优秀教师奖推荐名额为5人,其中包括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人。各中层单位限推荐1名人选。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中层单位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中层单位推荐
1.思想政治审查
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进行审查,存在问题的应不予推荐。
2.资格审查
中层单位按申报条件要求,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
3.评审推荐
中层单位召开专家评审组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组评议结果和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中层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和本单位推荐情况统一上报学校选拔推荐工作组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学校对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校内办公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现场答辩
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在学校评审环节原则上进行现场答辩,答辩一般分为自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自述内容应以申报材料体现的各类成果为主,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进行PPT展示,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拟推荐人选。
(六)学校拟推荐人选校内公示
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办公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材料上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相关材料。
六、推荐材料要求
(一)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填写时限为2020.08~2023.07;其他成果材料填写时限为2018.01~2023.07。
(二)各单位推荐人选每学年完成的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必须满足64学时以上的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予参加学校专家评审组评审。
(三)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见附件1),且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中层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查意见”栏需填写具体评价意见,突出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的评价,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党委公章。“中层单位推荐意见”栏需填写具体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评审表》上报纸质版一式1份(A4纸打印),同时将盖有公章的《评审表》原件扫描(彩色扫描,分辨率150DPI)生成清晰的PDF格式电子文档上报,供学校公示使用(文件名:单位+姓名+评审表)。经学校确认的推荐人选需在宝钢系统中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各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上报A3纸质版一式1份,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文件(文件名:单位+姓名+一览表)。
(五)各中层单位对本单位推荐人选评审表中所填写各类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请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16:00前报送学校选拔推荐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广建 付娜
联系电话:85167425
电子信箱:tso2@jlu.edu.cn
办公地点:鼎新楼A区641室
附件:1.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2.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