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吉林大学共青团各项工作,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评比优秀,树立典型,按照《吉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校团委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度“吉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吉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吉林大学先进团支部”。
一、申报条件
1.吉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以共青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的义务,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优秀团员”原则上应在“五星”团员中产生。
2.吉林大学优秀团干部(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各级团组织或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任职时间不应少于一个学期。
(3)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创新,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在全体团员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得到全体同学和老师的信任。
3.吉林大学先进团支部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青年大学习”等各项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感。
(5)支部成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纪律处分或团纪处分,该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吉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全校各团支部参照《吉林大学“五星”团员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评选出本支部“五星”团员,经民主程序在“五星”团员中确定优秀团员人选,向所在院级团委推荐。
(2)院级团委结合推荐情况和评优标准确定拟表彰人选,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确定受表彰“优秀团员”。
(4)优秀团员占本单位团员总数的5%。
2.吉林大学优秀团干部(学生)
(1)经团支部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由支部向所在基层团委推荐。
(2)院级团委结合推荐情况和评优标准确定拟表彰人选,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确定受表彰“优秀团干部”。
(4)优秀团干部(学生)占本单位团员总数的2%。
3.吉林大学先进团支部
(1)材料申报:各参评支部准备申报材料,向基层团委提交申请。
(2)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基层团委结合辅导员推荐和评优标准对各支部进行评比,确定拟表彰支部,在学院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批准,最终确定受表彰“先进团支部”。
(4)先进团支部占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
三、工作要求
(1)本次评比活动在线上开展,各院级团委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好本次评比活动。
(2)请全体团支书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生)”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于5月6日晚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晨 0431-85167931
邮箱:yangchen0701@jlu.edu.cn
共青团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