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才分类定级子女就学安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4-04-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安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我校人才分类定级子女就学安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吉林省人社厅分类定级认定的D类及以上的人才,同时与学校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校本部人才按照此通知报送材料,附属医院人才根据各单位通知要求报送。

二、相关政策

1.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幼儿园)起始年级就读。

2.CD类人才子女,根据本年度全市学位情况,参考人才本人意愿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3.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三、材料报送

1.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1份,无需加盖中层单位公章),详见附件1;

2.2024年度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情况明细表(盖章纸质版1份、扫描件、电子版),详见附件2;

3.人才分类定级评定证明材料

① 情况一:如有人才分类评定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② 情况二:2024年新认定,尚未取得人才分类评定证书的人才,可提供个人申报系统评价结果截图。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③ 情况三:如非以上两种情况的已定级人才,各中层单位核实后汇总联系我办开具相关证明,由人才办统一放入申报材料中;

4.户口簿原件、扫描件、复印件(1份);

5.结婚证原件、扫描件、复印件(1份);

6.聘用合同扫描件、复印件(1份);

聘期结束尚未续签的,应由中层单位提供拟继续聘用证明,并加盖中层单位公章(扫描件、纸质版1份);

7.ABCD类人才子女入学应提供人才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1份);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可提供人才档案中亲属关系页复印件(应有人才信息和子女信息),并加盖中层单位公章(扫描件、纸质版1份);

8.AB类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入学应提供以下血亲关系佐证材料:

①AB类人才与其子女、第三代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AB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1份);

②AB类人才与其子女、第三代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AB类人才档案中亲属关系页复印件(应有人才信息和子女信息)或AB类人才子女档案中亲属关系页复印件(应有人才信息和子女信息),并加盖中层单位公章。同时提供AB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扫描件、复印件1份);

四、报送要求

1.人才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子女就学申请,经中层单位审核确认信息及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后,统一将人才子女就学申请信息及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学校。原则上,人才子女就学申请信息一经提交不得变更。

2.各中层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按以上材料的序号制作目录并排序,每位人才的申报材料须分别装入透明文件袋,由中层单位统一报送,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3.AB类人才可填报一个就学志愿;CD类人才可填报三个就学志愿,按照“上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批次安置。

4.人才在向市人社局申请子女就学安置的同时,还应按照市教育局的政策和时间安排,同步参加全市中小学的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派位。为保障人才子女入学,仍需按附属学校管理办公室相关通知申报。

5.根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人才应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4年5月6日-7日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A651室,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024人才分类定级子女就学+X人”方式命名发送至jinmeitong@jl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国庆  金美彤

    电话:85168919 89228972

        13504466943 18243000112

附件:

1.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

2.2024年度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情况明细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