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按实际情况填写《居住证明》(见附件)一式两份。
2、《居住证明》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非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章)。
3、教职工持填好的《居住证明》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三楼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保卫处窗口审核,办公时间:每周二8:00-11:30 13:00-16:30;
学生持填好的《居住证明》到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行政服务中心学生办事大厅保卫处窗口办理,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 13:00-16:30。
4、持上述文件到前进大街派出所户籍大厅办理居住证明。
根据辖区派出所的规定,需要去户籍大厅登记180天,方可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