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工作 > 院办通知 > 正文
(转)校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通知
作者:行政办公室 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为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缓解教职工因患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住院导致的经济困难,根据上级工会的文件要求,校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简介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的一项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事业,其主要内容是针对职工住院医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问题开展互济活动,开展这项活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病职工的经济压力。

    二、我校参加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活动的内容

1.我校职工主要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活动。

2.《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待遇:

①住院会员每日可领取50元互助金,最高可领4500元互助金,一个保障期可以领取两次互助金;

②首次患有15类重大疾病可领一万元互助金;

③意外伤害按程度最高可领2万元互助金,住院期间发生意外最高可领4万元互助金。

.保障期限:一个保障期为一年。

.会费标准:参加此项保障人员需交纳会费110元。我校工会会员需纳费80元,其中校工会给予参保的工会会员每人补助30元,非工会会员参保需全额交纳会费,即每人交110元。

3.《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待遇:

①参加本计划后,在保障期限内会员享有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8类女性特殊恶性肿瘤的一种或者多种时,一次领取一万元互助金。

②职工参加本计划的有效期为两年,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为每人40元,参加本计划的会员有60天免责期。

4.我校互助保障计划正式启动时间为66日,今年新参保的职工,将有一个月的免责期(重大疾病免责期90天、女职工特殊疾病免责期60天)。

三、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要求

1.各级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内涵,使更多的教职工了解和参加此项活动的意义,提升互助保障活动的影响力。

2.要积极动员本单位职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女职工即可任选一项,又可两项同时参保,连续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无免责期。

3.各基层工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

4.请各基层工会将收缴参保人员的会费在56-10日期间将会费存到指定账户,少于20人可将会费直接交校工会(存款时在票据上标明存款单位)。

    名: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

号:0710 4320 1101 5200 0216 00

开户行:九台农商行长春大街支行。

5.将存款凭证和参保人员名单汇总表(加盖基层工会公章)及电子文本一并交到校工会职工服务科(鼎新楼C527房间),工会派人统一到长春市职工互助保险办进行注册登记。

   联 系 人:杨建德    联系电话:85166827

      箱:yangjd@jlu.edu.cn

   市职工互助保险业务咨询电话:88970714

6.《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和《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详细内容和理赔办理进度、赔付金额均可通过扫描附件的二维码查询。


附件:1.《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2.《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3.《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公众号二维码》

     4.2019年参保人员名单》


                                                                 校工会职工服务科

                                                                    2019415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