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市教育局批准,我校各附属幼儿园于近期开园复学,结合疫情期间幼儿园办学现状和子弟生源情况,特面向全校教职工子女开展幼儿园新生预报名工作。
一、招生原则
(一)招生范围
招收吉林大学全民所有制在编人员、大集体人员、A类人事代理和计划内博士后(以下简称“教职工”)的子女入园。计划内博士后的子女报名入学时需提交由学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开具的博士后在站证明材料。
(二)所属校区管理原则
按照幼儿园服务所属大学校区的指导原则,在所属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其子女申报所属校区幼儿园,原则上不允许跨区报名。
中心校区(含慧谷学校、尚德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申报实验幼儿园;
新民校区(含吉大第一、第二、第三医院、口腔医院、原医大药厂)在编教职工子女申报第三幼儿园;
朝阳校区在编教职工子女申报第四幼儿园;
南湖校区在编教职工子女申报实验幼儿园分园;
和平校区在编教职工子女申报和平幼儿园;
南岭校区(含吉大附小南岭校区)在编教职工子女可申报任意其他5所在办幼儿园。
前卫北区(含吉大高中、吉大附中、吉大附小前卫校区、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学校)在编教职工子女,因第一幼儿园场地维修改造停止招生,可申报任意其他5所在办幼儿园。
(三)跨校区跨年龄申报原则
各附属幼儿园在满足所属校区适龄教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今年应优先满足前卫校区和南岭校区教职工子女新生入园需求,如有空余学位,可按照省、市出台的幼儿园招生政策,自行决定跨校区、跨年龄的教职工子女入园问题,具体解释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四)普惠普及原则
在满足适龄教职工子女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社会生源入园问题。
二、报名年龄
幼儿园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容纳能力,在招生简章中确定招收孩子的起止出生日期,2020年报名年龄的起始出生日期须与2019年截止出生日期无缝衔接。
三、报名程序
(一)8月25日—8月30日,教职工填写《幼儿园报名信息一览表(2020)》(详见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到幼儿园工作邮箱。
(二)8月31日—9月4日,各幼儿园根据教职工报名和实际招生情况电话通知家长现场确认时间和方式。
(三)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因各幼儿园办园情况和报名条件不同,报名所需材料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四、报名电话及邮箱
(一)实验幼儿园
地址:高新区前卫路7号(一楼综合办公室)
电话:18943676321
联系人:陈莹
邮箱:86519906@qq.com
(二)第三幼儿园
地址:朝阳区新疆街796号(财务室)
电话:(0431)85619324
手机:13944921157
联系人:刘刚
邮箱:jidasanyuan@126.com
(三)第四幼儿园
地址:朝阳区青海街69号(早教办公室)
手机:13353196310、18744000069
联系人:王红、修老师
邮箱:wanghong1972@jlu.edu.cn
(四)和平校区幼儿园
地址:绿园区西安大路5333号西区校园内(幼儿园接待室)
电话:(0431)87836690
手机:13596039391
联系人:刘颖
邮箱:591799832@qq.com
(五)实验幼儿园分园
地址:朝阳区南湖大路20号邮电小区院内(幼儿园一楼大厅)
电话:(0431)85152839
手机:18686618108
联系人:王洪燕
邮箱:172921171@qq.com
五、其他
(一)由于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请各位家长务必按照幼儿园规定时间进行报名,教职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二)吉林大学工作证丢失,可到我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补办。原医大药厂职工无工作证,可持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开具的职工证明。
(三)请家长详细了解幼儿园招生简章,按照各园具体要求进行预报名。(详见附件3)
(四)根据预报名情况,各幼儿园统筹开展招生工作。
附件:1.《幼儿园预报名信息一览表(2020)》
2.《幼儿园预报名登记表(2020)》
3.各幼儿园2020年招生简章
基础教育办公室
吉林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
吉林大学附属第三幼儿园
吉林大学附属第四幼儿园
吉林大学和平校区幼儿园
吉林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分园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