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考古学院党委决定集中进行新成立党支部和部分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一、总体情况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教师党支部、古籍研究所暨中国古文字研究会教师党支部、机关教工党支部任期已近3年,应当换届。
二、党支部的书记及委员会的设置
党员人数10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设副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人数应当是单数且必须包含纪律委员。组织委员可兼任宣传委员。
三、时间安排
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11月12日前结束。
四、具体要求
1.教职工党支部在学院党委书记的领导下,由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
2.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及党内选举工作有关规定进行。
3.选举工作进行中的相关书面材料及时报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考古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