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党员:
依据学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有关要求,考古学院党委为每位党员购买了党员学习笔记本,现就具体使用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员学习笔记本记录党员个人参加各级党组织(如学院党委、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项:
1.参加的党委和支部召开的会议。
2.参加的党日活动。
3.党委和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自学、撰写的心得体会、报告、理论文章等等,每学期不少于1000字。
4.各种层面的谈心谈话记录,如学院领导班子和支委会成员同党员的谈话、党员之间的谈话、党员个人受组织委托同群众和积极分子的谈话等等。
二、党员学习笔记本由党员本人保管。党支部每学期中抽查,每学期末检查。学院党委不定期随机检查。
三、各党支部要切实承担起指导和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党委。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由支部书记统一收回记录本并上交学院党委存档。
特此通知。
考古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