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部门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部门合作项目旨在搭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党委、政府实际需求之间的沟通桥梁,积极引导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关心关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开展有组织的研究,精准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打造“党委、政府出题、省社科基金组织、专家学者揭榜、成果有效转化”的研究工作机制,为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智慧力量。
二、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申请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在研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具体部门的要求详见“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部门合作项目选题及要求”(附件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
2.限项申报条件按照《202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要求,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严格遵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题要求
申报人需根据所列出的93个“揭榜挂帅”选题(附件1)进行申报,可对选题个别表述进行调整但不得改变选题内容,每个选题计划立项1项,具体立项数量将根据申报评审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申报人数不足或申报质量不符合立项要求的选题将不予立项。
四、资助计划
每个立项项目计划根据研究内容不同,资助研究经费2万—5万元,研究经费由各合作部门(单位)提供,经费管理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部门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相应管理要求执行。
五、项目管理和结项成果形式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部门合作项目的日常管理由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与各合作部门(单位)共同负责,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1—2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项目管理全流程参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结项成果形式和标准详见申报选题名单(附件1)。
六、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间
1.申报人需要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后登录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申报数据,并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电子版(word版本)后,将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文本申报材料需填写《申报书》一式3份及《活页》一式6份,系统数据和文本申报材料必须一致。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26年10月10日16时前将本单位《申报书》、《活页》及申报一览表(附件5)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
3.申报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2日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部门合作项目选题及要求
2.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4.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