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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2-08-11 点击数:

校社科字〔20225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2〕9 号)要求,开展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教育改革重大战略,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聚焦教学一线,着力发挥教育科研对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助推吉林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以更高质量的教育科学研究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课题类别及说明

2022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四类,其中专项课题设立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等四个类别。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重点委托课题:以为教育厅科学决策及时提供咨询建议为主,需对研究问题快速做出回应。申报人须依据“重点委托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课题名称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委托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及决策咨询成果,研究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基于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扎实的调查研究,有详实、准确的数据支撑,提出有创新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半年,经委托单位同意后课题可申请结项。

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以年度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或以反映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研究为主。申报人可参考“2022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2)拟定题目,也可结合本人研究方向自拟题目申报。重点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重点课题未立项者,可择优参与一般课题评审。

党建专项: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本年度继续设立党建专项研究,突显党建对教育科研的引领作用,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重点围绕学校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建设、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等开展研究,以科研促进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思政专项:本年度继续设立思政专项研究,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重点围绕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等开展研究,提升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专项:本年度特设立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研究,建立教育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重点围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校优势学科及优秀人才有效服务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与城乡基础教育布局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新农科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加强科研引领,解决教育服务乡村振兴难题。

青少年发展专项:按照《吉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 8-2025年)》的相关要求,本年度继续设立青少年发展专项研究,由省教科办与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常规程序进行课题管理。

党建专项、思政专项、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专项、青少年发展专项不设指南,申报人可结合实际自拟题目申报。专项课题按申报专项类别独立评审,不参与其他类别课题评审。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为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申请其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相近选题申请。

3.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在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4.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严禁挂名现象。注意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同时要认真设计课题研究时限和成果形式,减少立项后的调整和变更。

5.重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采取在线申报方式,在线申报地址为http://221.8.23.124:8082,在线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831日,逾期不再受理。在线申报前,申请人可下载《申请书》(附件3和《活页》(附件4提前做好论证准备

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负责人需在线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书》扫描件,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9月2日16:00前将本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5)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处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审核推荐。逾期申报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重点委托课题指南

    2.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3.申请书

    4.活页

    5.202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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