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字[2021]5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字〔2021〕1)相关要求,我校统一组织评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19年5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在教育科研方面公开出版的和发表的成果,或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三个类别,每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申报要求
1.本届评奖每人只限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形成合作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由第一作者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包含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本届评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35项。
2.本届评奖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地址为http://221.8.23.124:8082。
3.线上申报材料包括《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三部分。成果材料包括参评成果,成果获奖,转载引用、示范推广或被采纳以及社会影响等。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成果原件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决策咨询类成果需提供报告全文及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的复制比检测报告等。盲审成果材料,即指隐去全部个人信息的成果材料。涉密材料按涉密相关要求上报。
4.在线申报时,申报表及活页在信息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成果材料、盲审成果材料须分设为 2 个 PDF 文件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兆。
5.著作类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原件2份,即原件1份、隐去个人信息的原件1份。
五、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0月7日,请各单位及时报送申报表及活页(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1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著作类成果按要求提供原件。
联系人:刘 卓 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电子邮箱:liuzhuo870524@jlu.edu.cn
附件:1.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及活页
2.吉林省第十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