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作者:苏海波 时间:2023-10-11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精神,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教学基本规律、重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亲和力,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选题范围

申请人可根据《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条目直接申报,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实际和教学实践适当修改课题名称申报或者自拟选题申报。自拟选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资助额度和完成时限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项目完成时间为2-3年。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1. 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

2.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3. 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6. 如有涉密或者不宜公开的内容,请勿在互联网填写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线下报送申报材料。

7.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8. 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人可根据教学实践和研究实际自主确定科研团队。请确保经过课题组成员同意后列入成员名单。

2.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3.《申请书》及《活页》(附件3)右上角选题指南序号必须填写;若为自选题目,务必填写“自选”二字。

4.本项目实施限额申报,请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进行预审初评,排序后上报。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师德学风和必备条件等,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申报办法与时间

1.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的电子版(均须以单位+申请人命名)《汇总表》(须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评审后,择优申报。申报人按社会科学研究院时间要求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书》需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可电子插入手写签章)后上传。)。

2. 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11月1日前报送本单位最终申报纸版材料《申请书》(3份)、《汇总表》(1份),逾期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申报不予受理。

系 人:王洪旭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wanghongxu@jlu.edu.cn 

附件: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吉林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10月11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