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考古学院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
1.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包括学院组织的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各种校外实践活动。
2.研究生校外实践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校外实践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安全,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交通工具;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实践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4.研究生实习期间,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专业实践应按教学实习计划进行;请假须经双方导师同意后方可;校外实践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
5.凡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实践时间学院统一为其购买一年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院报告。
7.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因专业实践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学院与实践实习单位协商处理。
8.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本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上述安全须知,承诺严格遵守,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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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年 月 日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