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相关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考古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硕士学位论文
1.新任导师管理要求
未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的新聘任导师,应在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关键节点向同方向的导师组征询意见,必要时须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时出具相关导师组的意见。
2.答辩资格审核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暂不实行预答辩,学生须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各项步骤,之后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对论文进行查重工作,并依据查重结果对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2)考古学科古文字学方向以外各方向的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以中国知网的“总文字复制比”为审核依据。
查重率不高于10%的学位论文,导师签字确认后可直接通过审核。
查重率在10%-20%之间的学位论文,附导师签署的情况说明,可通过资格审核。
查重率超过20%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如对查重结果存疑,须由相近研究方向的三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导师除外)签署相关意见或证明,在提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后,可通过资格审核。
(3)古文字学方向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中国知网的“总文字复制比”为审核依据,查重报告经导师签字确认(小于10%)或附导师签字说明(大于10%),可通过审核。
3.论文评审结果运用
(1)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外审全盲审,由学院指定至少一位外审专家。
(2)内审和外审的论文评议书有一个C,严格执行学校要求不允许参加本次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
1.预答辩管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预答辩的申请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预答辩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
2.预答辩资格审核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2)考古学科古文字学方向以外各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提出预答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论文查重报告(学生自行查重),并以中国知网的“总文字复制比”为审核依据。
查重率不高于10%的学位论文,导师签字确认后可直接通过审核进行预答辩。
查重率在10%-20%之间的学位论文,附导师签署的相关情况说明,可通过资格审核进行预答辩。
查重率超过20%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予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核,如对查重结果存疑,须由学位论文指导小组(导师以外至少三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签署相关意见或证明,在提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备案后,可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核。
(3)古文字学方向的博士学位论文,在提出预答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论文查重报告(学生自行查重)。以中国知网的“总文字复制比”为审核依据,查重报告经导师签字确认(小于10%)或附导师签字说明(大于10%),可通过预答辩资格审核。
3.预答辩时间要求
预答辩工作安排在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正式的专家通讯评审前。根据学校关于学位授予时间的调整,申请6月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当年3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申请9月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当年6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申请12月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当年9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
4.预答辩过程管理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须成立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导师以外的5名或以上同行专家组成,同行专家应当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属于学科交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应当聘请所涉其他学科至少两位专家参加。博士研究生通过预答辩后,在进行正式答辩时,答辩委员会的校内专家原则上应从参加预答辩的校内专家中聘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工作由专业教师担任。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要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除外),并提前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时间一般不少于45分钟,应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答辩和委员评议,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第一,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内容,重点阐述论文的研究问题与方法、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第二,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性、系统性和有无学术失范现象等做出评议,并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给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意见;
第三,预答辩委员会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在《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上签署意见,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四,考古学院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配备录音和录像系统,对答辩过程进行全纪录并存档。
5.预答辩结果运用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表决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预答辩委员会认为不需要修改,或只需简单修改并在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前能够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合格;预答辩委员会认为必须进行重大修改或在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前无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
(2)预答辩结果为合格者按照要求在论文通讯评审前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工作的,将修改后的论文报培养单位审定后,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通讯评审阶段。预答辩结果为不合格者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通讯评审,不合格者需在下次答辩前(一般间隔6个月)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3)博士研究生对预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预答辩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在接到申诉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若为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应予回避。
6.其他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论文评审专家原则上应当参加该论文的预答辩,在此基础上,考古学院设立专项经费支付预答辩的评审和答辩费用。
(2)本管理办法经考古学院第一届领导班子第六十八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原《吉林大学考古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自行废止。
(3)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考古学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