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研院字〔2021〕57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要严格选用标准,严明工作纪律,严肃内容审核,特别注意统筹好选用工作与教学运行工作的衔接。
2.教材选用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凡与“马工程”教材相关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马工程”教材见附件2)。
3.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4.选用国(境)外原版教材须重点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的国(境)外原版、译版中文等教材进行逐一审核。
5.选用自编讲义须按教材选用程序进行。
6.每门课至少要配套一本参考教材(含自编讲义)。
二、教材选用流程
1.请本学期任课教师将所用教材(含自编讲义)全部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教材库(“教学内容管理应用”栏中的“教材信息管理”)(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若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配套的教材,已在上学年完成教材库录入,此环节可省略。
2.请本学期任课教师在系统内完成所用教材(含自编讲义)与本学期开设课程的选用匹配(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3.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组织完成新增教材入系统教材库的审核及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
4.在规定时间内将选用结果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
三、相关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教师选用教材需由任课教师(团队)提出教材使用建议,经本专业教研室研究认定后教师进行选用。
2.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将本学期教材选用情况,报培养单位教学委员会专家小组研究审定,最后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3.教材选用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4.教材一经确定,应保持使用的稳定性。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9月10日16点前完成教材入系统教材库的组织和审核工作,任课教师完成本学期开设课程与教材的选用匹配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教材选用结果于9月1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和工作进程,认真学习吉林省教育厅新颁布实施的《吉林省教育系统教材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附件5),切实做好研究生教材选用的组织管理工作。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5168171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