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申报2023年“吉林大学—剑桥大学学术合作伙伴计划”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2-12-0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推动实质性国际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拟启动实施“吉林大学—剑桥大学学术合作伙伴计划”。该项目旨在为我校师生搭建与剑桥大学专家学者开展科研合作的平台,组建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团队,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的国际科研合作能力和学校的国际学术声誉。

一、项目内容

项目拟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展,符合项目要求的我校教师按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担任中方导师。初审通过后,根据申请人研究方向、课题内容等匹配剑桥大学导师,最终以中英双方导师达成一致意见为准。

中方导师邀请至少5名吉大学生(研究生为主,也可选拔高年级本科生)参与项目,英方导师邀请剑桥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组成“学术伙伴”科研小组。中英双方导师经沟通确定研究主题和“学术伙伴”科研小组团队成员。双方以剑桥大学“导师制”的指导方式,围绕研究课题共同开展科研合作、指导学生实践等。

原则上,项目执行周期内,“学术伙伴”科研小组应每2-3周进行一次线上讨论,项目结束后须提交结项报告。

二、申报条件

(一)中方导师

1.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创新构想;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带动研究团队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具备较强的国际对话能力;

2.应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须为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导师;

3.具备本项目研究工作所必须的时间和条件;

4.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研究课题

选题须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意义。鼓励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引领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力的课题;鼓励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和学校学科特点,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理论探索课题;鼓励具有创新性,在解决“卡脖子”难题、国产可替代等方面可能取得突破的合作科研课题。

三、注意事项

1.中英导师在合作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落实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相关规定。

2.中英导师专业类别、申请项目研究方向须相符,双方合作方式和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四、申报材料

1.“吉林大学—剑桥大学学术合作伙伴计划基本情况表”中、英文版本(附件1、2)和其他证明材料;

2.“吉林大学—剑桥大学学术合作伙伴计划汇总表”。(附件3)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上述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1-2 Word版本、附件3 Excel版本)和纸质版扫描件(附件1-2签字盖章的PDF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jointprograms@jlu.edu.cn,邮件命名为“单位-申请人姓名-吉林大学—剑桥大学学术合作伙伴计划申请材料”。

五、咨询方式

如对项目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联系人:方琳 朱蓓蓓

联系电话:18626625393 1360436748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2月2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