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全体学生:
为深化与俄乌白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 外语水平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1。
五、申请方式及推荐办法
1.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10日-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同时,申请人须于3月28日(星期二)16:30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与学生项目管理科(鼎新楼A628室)提交吉林大学学生出国学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或3)及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酌情组织选拔考试,于4月上旬将书面公函和推荐人选名单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六、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6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
七、派出
1.被录取学生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31-8516657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