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事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选派我校学生于2022年春季学期赴香港城市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09-26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和在校学生:

根据我校与香港城市大学的本科生交换计划协议,现开始选派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于2022年春季学期(2022年1月—6月)赴香港城市大学交换学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仍未得到全面控制,2022年春季学期能否按计划派出交换生赴港进行交换学习,将严格遵照内地、香港地区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双方院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一、项目介绍

1. 项目概况

根据协议,我校在校本科生可赴香港城市大学免学费交换学习一个学期,在学期结束后须返回我校继续学业。学生须正常向我校缴纳相应学费,证件办理手续费、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均由学生个人负担。

学校承认学生在香港交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办法,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79号)执行。

学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前须与家长就赴港交流学习计划进行充分沟通,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报名。

学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奖学金评定和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学科研单位主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教学秘书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2. 学习专业及学生要求

按照两校合作协议,此次拟选拔全日制本科生2名,学生可登陆香港城市大学网页(http://www.admo.cityu.edu.hk/exchange_visiting/exchange/info/),查询该校对交换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开课时间。

3. 相关费用

(1)住宿费:由于学校宿舍供应紧张,无法提供交换生住宿,可以选择学校的商用住房或自行租屋;

(2)我校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往返旅费、生活费、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

二、报名事项

1. 申报条件及要求

(1)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必修课考试(含限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5)要求交换学生托福成绩(网考)79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英语六级450分以上,申请法律课程的学生必须达到法学院的最低CGPA要求3.0(4.3),以及托福100分(网考)或雅思7.0分的英语要求。托福、雅思成绩应在入学前3年内取得。英语听说能力能够适应全英语教学要求;

2. 报名材料

(1)吉林大学本科成绩单并加盖成绩专用章;

(2)《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1);

(3)学习计划1份(请详细叙述交流目的、学习计划等);

(4)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非必备)。

3. 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9月28日(星期二),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4. 报名地点

中心校区鼎新楼A632室 港澳台办公室

5. 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相关交换学习信息,并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港、台交换学习申请表(本科生用)》,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笔试、综合素质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推荐人选由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向香港城市大学推荐;最终由香港城市大学确认录取。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公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168581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2021年9月26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