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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技部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01-14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科技部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全面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能力。统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项目、人才、基地,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聚焦核心关键技术,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全面服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需求,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突破和应用,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发挥独特作用。

(二)着力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将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鼓励外国人才参与我国科技计划,发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集聚全球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内大师级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向“高精尖缺”聚焦,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三类项目:

(一)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1. 项目定位

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面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需求,围绕战略科技发展、产业技术创新、社会与生态建设、农业与乡村振兴等四个领域,重点引进能够促进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

2. 支持重点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主要支持以下四个领域: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持续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国外科学家深入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此类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大规模引进能够在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推进稀土新材料、半导体、燃料电池等技术研发,加强生物技术研发,加快发展海洋科技,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3.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5)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6)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专家国内工作时间: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每年原则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工作时间累计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对于连续来华1个月以上的外国专家,聘用单位须与其签订工薪合同。

(二)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

1.项目定位

根据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中外创新人才开展科技合作、人文交流、联合研究,提升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水平。

2.申报条件

(1)聚焦“一带一路”双多边创新合作重点领域,包括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高端制造、现代农业等前沿领域。支持来自“一带一路”参与建设国家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来华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产品研发、技术咨询等;支持外国专家来华开展对“一带一路”参与建设国家法律政策、经济金融、人文历史、语言文字等方面的合作研究。

(2)该项目主要支持团队(5人以上)申报,团队成员来华工作时间累计每年不少于2个月。

(三)外国青年人才计划

1.项目定位

聚焦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一批对华友好、年富力强、具有高水平科研潜质的外国青年人才来华开展包括博士后研究等在内的科研合作,促进外国青年学者在华开展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研究工作。

2.申报条件

(1)外国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

(2)申报单位应与受资助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依托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

(二)项目申报以研究方向或工作内容为基础,各单位属同一个研究方向或工作内容的多个外国专家,按照一个项目申报,鼓励以团队为单位申报。

(三)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专家与项目依托单位签署的工薪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四)申报统一使用吉林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网址http://47.100.28.23/JLU/)在线申报,选择“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模块—“人才类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填报完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在引智工作服务系统中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进行审核。

(五)2020年已立项的“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须整理执行情况,据实填报有关数据,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并开展绩效评价。

联系人:田间 方琳

联系电话:85166565,13504434187,1862662539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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