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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26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类)项目的通知
作者:李龙海 时间:2025-05-15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水平,根据《吉林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发〔2018〕101号)《吉林大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校发〔2020〕73号)及《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53号)等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各教学单位为项目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院长或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申报范围为设备购置,项目内容为购置教学、实验及实习实践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包含软件类)。公共教学中心可单独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学校整体规划及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相关要求,围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程内容优化更新,充分论证,科学布局,统筹规划,如实科学申报。

2.学校将重点支持新设学院及新设专业建设、集成电路及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国家急需学科建设、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建设、公共教学平台建设以及保障基本教学条件亟需的设备更新。鼓励各教学单位开展学科交叉,建立共享平台,联合申报,并对项目进行配套经费支持。本项目不支持任何以科研为主要用途的设备购置。

3.各教学单位原则上最多可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申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4.各项目负责人须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填报《2026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类)项目申报书》及《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目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在申报书中完成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将签字页扫描上传系统。各教学单位须于5月31日16:00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系统网址:https://oep.jlu.edu.cn,在校外需要通过vpn访问,网址:https://vpn.jlu.edu.cn,登录后在页面上点击“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系统”链接。

三、其他

学校将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联合校内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工作。项目论证评审分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实地考察三个阶段,最后通过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报送至教育部进行评审。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印85166784

系统技术支持:牛立刚17790003021

本科生院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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