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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龙海 时间:2024-12-11 点击数:

校本院字〔20244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及本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完善院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各教学指导环节的具体要求。

2.持续推进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建立产学研协同合作育人机制。推行“校企双导师制”,鼓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实际问题有效结合,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加深对于专业知识的理解。鼓励学生依托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等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的研究训练和能力培养,开展“一生一策”的个性化指导。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

4.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开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范围覆盖2025届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本科专业,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自查要点可参照《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

5.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答辩后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进行审核,并需通过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各阶段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在论文或实践成果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内容与方法,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6.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流程和表单的个性化订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的“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师生把时间及精力充分投入到论文指导和写作中。

7.依托“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存档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留存完备,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保存工作的管理机制及材料存档形式(选择以在线电子文档作为存档形式的,教师及学生必须上传并使用电子签名)。

8.各学院(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明确和落实学生、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职责。严格按照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1.202412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20252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3.202541-61日期间完成学术不端检测;

4.2025519-528日期间完成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学院内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30%

5.202562-68日期间依次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最终版论文查重与成绩评定工作;

6.2025613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2025630日前完成各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传系统。

以上时间安排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节点时间,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及实际情况,在节点时间内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安排。

其它未尽事宜,请各学院随时与本科生院联系。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85166784/13944807775

附件:吉林大学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本科生院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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