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 〔2024〕21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和各学院推免学生实际情况,结合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名额,现对做好我校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科研院、社会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共15人组成,负责学校推免工作的政策制定、方案审议、资格审定、争议裁定等。
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公布如下:
王庆丰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电话:85168585;
姜湧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务处副处长
电话:85167210;
曾媛 推免工作具体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电话:85167623,电子邮箱:zengyuan@jlu.edu.cn。
2.各学院按照学校《管理办法》要求,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和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学院2025年的各项推免工作和争议处理。
3.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学校推免工作的全面监督。
二、名额分配
1.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准下达我校当年推免生的总名额,在考虑各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兼顾学校学科及专业整体发展情况的前提下进行分配,制定了《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2.学校组织开展的“直博生”校内预选工作中,确定了223名学生获得预推免资格,各学院要根据《管理办法》中推荐条件,对以上获得预推免的学生推荐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确认,最终确定人选。“直博生”名额涵盖在此次分配给各学院的总名额中,所占指标由学院统筹安排。
3.“研究生支教团”名额13个、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名额13个、全日制“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专项名额86个、“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名额30个,学校将按各专项要求再次分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应统筹安排普通推荐和各项专项推荐的名额。
三、推荐条件
1.推免生选拔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2.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3 及以上。
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普通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 3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成绩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学生具备推免资格;“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和国家指定“双一流” 建设学科牵头学院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等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 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 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6.“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推荐条件由校团委另行发布;“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的推荐条件以国防科技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西北核技术研究所的接收要求为准,具体通知另行发布。“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推免、“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专项推免要求通知另行发布。
四、工作安排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将于即日启动。具体时间安排按照《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日程表》(见附件3)执行,请各学院按进度做好相应工作安排。
2.各学院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将学生本科阶段的综合排名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根据本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推免工作,最终确定正式推荐人选,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各学院按推荐名额确定本单位推免生最终名单并报送学校。学院推免生名单由学院进行公示(推免生名单分为拟推荐学生名单+备选推荐学生名单),公示期为7日,全校推免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公示。公示期满,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由吉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向教育部备案。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注册平台、信息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我校所有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5.9月22日,“推免服务系统”将开通已审核通过的推荐生注册及网上支付功能,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6.9月2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本通知和《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各学院已制定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工作方案与细则不得与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冲突,方案及细则须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要将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学业成绩排名、素质类项目加分名单、综合成绩排名、学生申诉渠道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师生的监督。在推免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以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学校鼓励学生在不同学科间流动,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学院要在各自推免生名额内划拨出适当的指标,用于本院学生跨学科推荐。学院要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申请跨学科推荐,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学生正当的跨学科申请。
我校基础医学院接收相关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相关学院需求按照《关于申报基础医学院补偿计划的通知》执行(见附件4)。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日程安排,组织被推荐学生认真填写“推免生数据”。各学院教学秘书须详细阅读《推免生名单表结构》(见附件5),填写推免数据库,其中有关学生的身份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信息一致,成绩信息务必填写正确。
5.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各项工作及政策的解释工作,保证推免工作稳定顺畅。
吉林大学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