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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0-10-16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附件1)要求,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考试中心及招生办公室共同牵头,各学院具体负责。我校新生数量大、种类多,入学复查工作繁重,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由主管本科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院纪委书记、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新生辅导员作为成员参加,小组由三人以上人员组成,负责已报到入学新生的复查工作。复查工作小组代表学院与学校签订《吉林大学2020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承诺书》(附件2)。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0号)和学籍电子注册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每名新生须填写《吉林大学2020年新生入学情况复查信息表》(附件3),并将学院整体复查结果填入《吉林大学2020年新生入学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4)。

3.艺术、体育类专业(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及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认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由相关学院和单位组织专家组,自行开展专业复测工作。艺术、体育类专业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高水平艺术团由校团委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由体育学院负责。上述学院和单位要认真撰写专业复测报告(并附学生复测成绩),填写《吉林大学2020年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情况反馈表》(附件5)。

4.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复核;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由各学院自行复查,须一一核查所招收的高校专项学生的户籍信息及高中学籍信息。

5.对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新生,相关学院除进行常规入学资格复查外,必须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6.对于被校医院体检认定为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学院应及时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并通知学生本人,在一周内做出安排并使其离校。

7.各学院在复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细致工作,一丝不苟,坚决杜绝想当然、走过场、走形式,对有疑问的信息,要认真与招生办公室核实。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工作程序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对复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8.请各学院将附件2、附件4及学生档案查收情况,经小组全体成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须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由相关学院或单位(艺术学院、体育学院、校团委)主管招生工作的相关领导指定专人,以书面形式将专业复测报告和附件5须于10月30日前报送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同时将上报的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bkzs@jlu.edu.cn。

9.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所有入学新生必须进行“人脸识别”,以避免冒名顶替,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新生复查所有资料,一生一册由各学院永久存档备查。请各相关单位及学院高度重视本次新生复查工作,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完成复查任务。

联系人:韩冰雪(招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科)

电话:85168305

邮箱:bkzs@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414房间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吉林大学2020年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承诺书

      3.吉林大学2020年新生入学情况复查信息表

      4.吉林大学2020年新生入学复查情况反馈表

      5.吉林大学2020年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入学复查情况反馈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考试中心

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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