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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19-03-18 点击数:

根据《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19年4月下旬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工作要求

1.提交结题申请

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4月16日前登录“吉林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ptms.jlu.edu.cn),在“大创项目管理”提交《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1),并补齐立项申报书遗漏信息、学期检查材料等;在“课外培养计划”提交发表的文章、专利、作品、应用成果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上报至行政楼102考古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学院结题验收

(1)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聘请专家组(5人以上)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学院专家组审查《立项申请书》、《学期检查表》、《结题鉴定书》、工作笔记、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等成果材料;听取项目汇报(每个结题项目汇报不少于5分钟)。学院专家组依据项目成果材料与汇报答辩情况,给出结题验收意见;

(2)学院“工作组”对申请结题的校级项目进行等级确立。依据项目完成情况确定“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校级一类项目”和“校级二类项目”的比例为1:1;

(3)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推荐比例为项目总数的20%,校级项目推荐比例为项目总数的10%。

3.学校结题验收工作

(1)审定并确立结题项目,评审创新训练国家级与校级优秀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工作组”于4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结题鉴定书纸质版(一式3份)、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汇总表(附件2)、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附件3)、国家级与校级优秀候选项目的PSD格式的展板(格式见附件4)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创新教育与实践教学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334室),将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汇总表、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与优秀候选项目PSD展板的电子版发至zhaobo@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书

2.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汇总表

3.2019年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春季结题优秀候选项目推荐表

4. PSD格式的展板文件样式

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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