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22年9月我校被评为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现结合国家级双创学院建设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吉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核心,坚持把双创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坚持双创教育与“课程思政”“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密切融合,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人文素养、科学素养与工程素养,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传授创新创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建设富有吉林大学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二、建设内容
1.创新创业人文精神课程:以创新创业的文化源流、哲学思辨、经济学与社会学背景、商业伦理、法律基础、媒体舆情管理等为主要内容,拟建设1门课程。
2.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课程:以创新思维、创新工具、创业活动基本规律、企业管理方法、创业投融资与金融市场、创新创业法律实务与指导、企业家案例分享、创新创业实践与模拟实训为主要内容,拟建设1门课程。
3.“四新”及卓越人才培养基础性通用课程:重点建设跨专业、交叉学科的基础性通识教育课程,鼓励学院间联合申报,共同建设。拟建设1门课程。
4.产教融合课程:为配合“吉林省产业学院协作体”建设,特别是我校承担的“汽车产业学院协作体”建设,与中国一汽及各参与高校合作,开展面向汽车“新四化”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拟建设1门课程。
三、建设要求
1.本次建设课程类型为校级公选课。授课对象以在校各专业本科生为主,不限制学生专业背景。
2.课程内容突出基础性、实践性和新颖性,贴近社会发展与企业实践的新情况、新进展。
4.授课方式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可采用多种形式。新建课程可以采用课堂授课方式为主,已有开课基础的课程鼓励采用MOOC、SPOC结合线下课堂教学的混合教学模式,部分依托教学实验室或实习基地的实践实训课程可以采用现场教学方式开展。鼓励课程组教师分担教学内容、共同完成授课的教学组织方式。
5.列入建设计划的课程,首次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点鼓励申报能够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的课程建设项目。开课后要求每学年至少开设1轮次,连续开设时间不得少于3年。
1.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会同教务处分类指导和组织课程建设及应用。
2.跨学院联合申报课程可设置双负责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课程团队。鼓励邀请已经聘任的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企业家和行业专家作为校外导师,共同组建教师团队。
3.设置双负责人的课程项目同时承认负责人所在学院及其本人的绩效。开课后,任课教师由其本人所在学院按照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核算办法核定工作量。校内教师和校外导师酬金由学校按照相关文件办法单独发放。
4.学校对列入建设计划的课程,按照吉林大学本科教学建设立项项目管理。每门课程资助总金额为1-2万元,按年度经考核发放。
1.有申报意向的团队需按照要求撰写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意后,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双负责人项目由第一顺位负责人报送),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各申报团队请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前将《吉林大学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经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后报送至鼎新楼A406室。
联系电话:85167970 80600728
电子邮箱:cxcy@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