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3年5月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
“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上传至吉林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2.结题评审
学校聘请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下答辩形式进行结题评审并评选优秀项目(具体时间与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加入2023年春季学期创业项目答辩群)。
联系人:张驰
电话:85166413
附件1.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附件2.训练计划学生端使用手册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