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组织申报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金课”的通知
作者:于潇濛 时间:2022-09-12 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建设,加快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与华为公司共同建设融合鲲鹏、昇腾、华为云等最新产业技术的核心课程和数字化教学资源,推动我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金课”申报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共建课程,且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共建课程授课任务。

2.课程共建融合卓有成效,鲲鹏、昇腾、华为云技术实质融入,教学效果良好。

3.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并完成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项目相关师资培训,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及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二、建设周期与项目经费

1.“金课”建设周期为2022年9月—2023年12月。学校将按年度进行课程阶段检查,2024年组织课程验收。

2.“金课”实行项目式管理,华为公司将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1.申报方式采取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教师需填写《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金课”申报书》(详见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9月21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和有序推荐名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评选工作。

联系人:蔡印 13578868113

附件:1.吉林大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金课”申报书

2.有序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2年9月12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