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学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于歌 时间:2023-12-01 点击数:

校教字〔2023〕128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 号)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要求(附件1、2),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申报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五类课程,申报课程以创新示范课程为主,入选教育部系列“101计划”相关学科的核心课程优先推荐。申报课程需要满足《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3)中的申报条件。
    二、工作流程
    1.12月12日前,各学院(中心)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教学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将汇总表、各课程申报书、政审意见电子版(附件4、5、6)汇总后发送至tanghh@jlu.edu.cn,汇总表、政审意见盖章后送至鼎新楼A312室;
    2.12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申报材料评选,推荐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三、有关要求
    1.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2. 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数据不得弄虚造假;
    3. 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 汇总表中专业代码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附件7)为准;
    5. 教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6. 为提升申报材料填写质量,请申报课程负责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系列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海亨   85166873,蔡  印   85166784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3.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4.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5. XX学院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需提供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
6. 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模板
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吉ICP备06002985号-1     吉公网安备 22017302000045号